汇得科技(603192) - 汇得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4月修订)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 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 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 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 责。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