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300695)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对兆丰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慎 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 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5 亿元(含 5.5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首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