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002637)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工作中,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和职业操守,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 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戴梦华,1965年11月出生,法学学士、诉讼法学研究生、理学硕士、理 学博士。 主要工作经历:自1986年起专职律师工作至今。2002年9月至今担任浙江凯麦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2019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起任浙 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4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符合担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 性要求,并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