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自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红)
被提名人资格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1] - 不属于特定股份相关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3][4] - 近36个月未受相关处罚和谴责批评[5]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6] - 在北自所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被提名人情况 - 张红女士有注会和注评资格及5年会计经验[6] - 已通过北自所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6] 提名声明 - 提名人于2024年12月23日进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8]
被提名人资格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1] - 不属于特定股份相关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3][4] - 近36个月未受相关处罚和谴责批评[5]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6] - 在北自所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被提名人情况 - 张红女士有注会和注评资格及5年会计经验[6] - 已通过北自所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6] 提名声明 - 提名人于2024年12月23日进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