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自科技(603082) -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红、石丽君、赵宁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 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要求各位独立董事就独立性进行自 查,并就在任独立董事张红、石丽君、赵宁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