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情况 -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3]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49][50]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与财务报表相关有效内部控制[5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6]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及流程[8]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管理使用规定[37] - 公司制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关联交易确保公允性[39] - 公司制订多项信息披露及沟通相关制度规范信息披露工作[40] 内部控制机制 - 公司根据交易金额和性质给予权责人员不同审批权限[14] - 公司按“不兼容职务不得由同一人执行”原则设置职能分工[16] - 公司凭证经签名或盖章,通过编号机制确认完整性和不重复性[17] - 公司建立交易授权、责任分工等控制活动[13] - 公司建立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12]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内部审计部并配备专职人员[11] 审计与盘点 - 公司审计部每年对公司经营和管理进行全面审计[19] - 公司货币资金遵照“日清月结”盘点制度,银行存款每月底与银行对账单核对[27] -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全面盘点[28] - 公司建立存货盘点清查制度,仓储部门定期对货物盘点清查[29] 业务管理 - 公司制定多项制度规范采购业务,加强各环节风险控制[31] - 公司制订多项销售及收款业务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销售计划达成[33] 投融资管理 - 公司大额投融资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职权划分履行审议批准程序[34] 缺陷界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年合并报表净利润5%或1000万元[41]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潜在错报金额介于最近一年合并报表净利润1%-5%或200万元[41]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年合并报表净利润1%或200万元[41]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直接损失≥资产净额的1%[46]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资产净额的0.5%≤直接损失<资产净额的1%[46]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直接损失<资产净额的0.5%[46]
菲利华(300395)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