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特(300445)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2024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126 号 致: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5 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 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 则》")以及《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