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尔特(002790) -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利润分配 -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70%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6] - 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总额应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30%[7]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7] 其他规定 - 重大资金支出指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 - 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相应期间净利润[11] - 制定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 - 现金分红政策调整议案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