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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股份: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603613国联股份(603613)2024-12-16 16:3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0,537,813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720,537,81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7] 股权结构 - 发起人刘泉、钱晓钧各认购11,750,000股,持股比例均为47%[17] - 发起人金雷力认购1,250,000股,持股比例为5%[17] - 发起人王飞、李映芝各认购125,000股,持股比例均为0.5%[17] - 发起人合计认购25,000,000股,持股比例为100%[17]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34]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6]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6]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6]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 - 独立董事、监事会、持股10%以上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十日内反馈[48][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股东大会[5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 - 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11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 - 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150]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50] - 监事会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通知提前十日书面送达[15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59]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应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2] - 符合条件时,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7] 信息披露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5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80][181]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三十日通知[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