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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航空(603885) -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稿)
603885吉祥航空(603885)2025-04-21 21: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5月8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6800万股,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84005268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218400526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8] 股权结构 - 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5104000股,持股比例88.07%[18] - 王均豪持股2760000股,持股比例6.00%[18] - 上海均瑶航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7296000股,持股比例3.76%[18]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00000股,持股比例2.17%[18] 股份发行与收购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剩余股票除外[2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违法违规决议,有权自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董监高提起诉讼[35] 股份质押与关联关系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2]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承担赔偿责任[42]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批准[44]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对外担保行为须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1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1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143][14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14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5]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60]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73][171]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及其它管理机关批准[184]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85] 清算相关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9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