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传媒(601928) - 凤凰传媒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职责为:代表董事会行使对管理层 的经营情况、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委员中 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应当为 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如有两名以上符合条件的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