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八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等三种财务资助情形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1]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1]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六种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股东会召集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4]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21][22]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2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5] - 股东会以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需出示身份证等,代理出席还需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非法人组织股东出席也有相应要求[29][30] - 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表决[3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1]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1]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2] - 关联交易事项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投票表决,普通决议过半数有效表决权赞成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47] - 公司将在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7]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58]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7] - 监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监事时,现任监事会、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47]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4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之一,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51]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52] - 公司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修改或股东会决定时及时召开股东会修改规则[64] - 规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66] - 公司依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由董事秘书负责[66] - 公告或通知按公司章程规定方式刊登,篇幅长可摘要披露,全文在指定网站公布[66] - 股东会补充通知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公告[66] - 规则中“以上”“以内”“以下”含本数,“不足”等不含本数[66]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67]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审议批准[67]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8] -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落款日期为2025年4月21日[69]
激智科技(3005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