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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 -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00566激智科技(300566)2025-04-21 21: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374.155万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26374.155万股,均为普通股[23] 股东信息 - 发起人张彦持股比例为26.4980%[23] - 发起人俞根伟持股比例为12.0755%[23] - 发起人叶伍元持股比例为12.0755%[23] 股份发行与转让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6]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2]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8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2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21]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两名职工代表和一名股东代表[16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66] 财务与分红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17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72]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75]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196]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196]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