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30056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自律规则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对公司专户 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监 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通过公司的子公司 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 度。 第二章 募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