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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566激智科技(300566)2025-04-21 21:4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对董事、高管人选及资格遴选、审核并提建议[9] 提名委员会流程 - 提名有七个步骤,需与有关部门交流等[13] 提名委员会会议 - 主任委员召集,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15]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三种[1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17] 细则施行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