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301099)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上海雅创 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创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对雅创电子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雅创 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4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00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1.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9,8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