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300629)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作为广东新 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劲刚"、"公司"、"上市公司")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新劲刚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