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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尚科技(301486) - 董事会关于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301486致尚科技(301486)2025-04-21 23:14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 说明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 公司")股东所持标的公司 99.8583%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 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 重组报告书的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 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司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 况如下: 2025 年 1 月 27 日,公司与河南泓淇光电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泓淇光电基金")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