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致尚科技(30148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301486致尚科技(301486)2025-04-21 23:14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恒扬数据专注于智能计算和数据处理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的研发、销售与服 务,是国内优秀的 AI 智算中心、云计算数据中心及边缘计算核心基础设施供应 商,同时提供网络可视化与智能计算系统平台解决方案。恒扬数据致力于为互联 网/云计算服务商、电信运营商、信息安全等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的产品与解决方 案。 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恒扬数据的控制权,将进一步拓展上市公司在数 据通信及智能计算领域的战略布局,充分发挥相关产业链之间的协同效应,实现 从"数据传输"向"数据智能传输与处理"的跃迁。在拓宽上市公司业务范围的 同时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与持续发展能力,提高 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 综上,标的公司所在行业处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鼓励范围内,且不属于《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中原则上不支持申报上 市的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属于同行业,均为"C39 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 《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