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002073)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委员选举与撤销 - 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8]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2] 会议召开 - 会议召开应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10] - 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三分之二)出席方可举行[13] 会议表决 - 会议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15]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传真决议时为签字方式[16] - 委员会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3] 决议生效与通报 - 会议决议经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18] - 委员或董事会秘书应不迟于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18] 决议实施与检查 - 主任委员或指定委员对决议实施情况跟踪检查,违规可要求纠正,不采纳则向董事会汇报[19] 会议记录 - 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签名,委员可要求说明发言[19]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公司存续期保存不少于十年[19] - 会议记录应包括日期、地点等内容[19]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议事规则与法律、法规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准[21]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