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元信息(688118) -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4月修订)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保证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普元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普通股股份拥有与 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和独立董事,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制 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 份比例在 30%以上,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