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达股份(60308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为了 保证公司各项业务能够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 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