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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威股份(603699) - 公司章程(2025年第一次修订稿)
603699纽威股份(603699)2025-04-22 19:1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获批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250万股,2014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857.3661万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76857.3661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6] 股东信息 - 纽威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数420224000股,占比60.0320%[15] - 通泰(香港)有限公司认购股数206976000股,占比29.5680%[1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等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4] 交易决策权限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且金额3000万元以上事项[36] - 董事会决定日常生产经营中单项金额不超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10%、累计全年不超30%的交易事项[38]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超资产总额30%,由股东大会决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39]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除外)总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达成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除外)总额低于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下的,由公司总经理批准[4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5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82] - 董事长审批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等事项[8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86]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1名[10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6][10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9] - 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5%[112] 其他事项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1] - 公司合并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9] - 公司分立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