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300502)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2] - 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5] 制度建设 - 建立三会及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关制度[6] - 设置职能部门并制定岗位职责[7][8] - 建立人力资源、资金、销售等多项管理制度[9][11][12] 研发投入 - 公司持续加大光模块研发投入并执行多项研发制度[21] 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潜在错报按营收、利润、资产比例划分缺陷等级[25][26] - 非财务报告内控按经济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划分缺陷等级[27]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29][30] - 报告期内不存在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内控信息[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