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301205)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 [2024]24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 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 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 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 24号)的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