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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博医疗(688050) -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688050爱博医疗(688050)2025-04-22 22:04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5] - 六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如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等[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 股东会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9][10]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9][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8]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0] 其他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通知股东并说明原因[22]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5]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5] - 选举2名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进行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候选人得票数达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3时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35]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6] - 除特别决议及累积投票制事项外,其他事项以普通决议通过[37]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7]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 - 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的主体包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38] - 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股东不参与,过半数有效表决权赞成普通决议通过,2/3以上有效表决权赞成特别决议通过[38][39]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累积投票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40] - 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选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40]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40]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时间[40]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41] - 股东会通过派发现金等提案,公司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42] - 股东会决议相关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修订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