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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博医疗(688050) -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688050爱博医疗(688050)2025-04-22 22:04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起草、组织编制定期和临时报告[7] - 董事会秘书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及培训工作[9][14]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职责履行、制度实施并形成年度评价[10][12][13]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11]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2] - 各部门等是信息披露协办单位并履行相关职责[13]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业务、技术、财务等重大信息并揭示风险和投资价值[16]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7] - 针对性披露业绩波动等事项并持续披露重大信息[17] - 筹划重大事项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7] - 可自愿披露信息但需审慎客观[18] - 公告文稿重点突出、逻辑清晰、语言浅白[18] - 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19] - 不得以新闻发布等代替信息披露[20]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20] - 信息披露遵循内部审批程序[24] 违规处理 - 相关义务人违规造成损失需赔偿,内部人员违规董事会可处分[28] - 外部机构和人员违规公司通过诉讼等追究责任[28] - 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组织检查并采取更正措施[28] 年报差错处理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等存在重大问题[29] - 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32] - 按情节轻重惩处[33][34]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35] - 审计部与董事会秘书调查重大错误或差异并提交董事会审议[35] - 年报信息披露有问题及时补充更正并披露情况[37] 其他规定 - 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特定信息[4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44] - 制度规定与国家后续规定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并及时修改[44] - 制度制订及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6] 股东信息告知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