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博医疗(688050) -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被提名[7][8] - 原则上已在3家境内其他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不得再被提名[12] - 连续任职超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独立董事提名与解职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请股东会解职[13] - 因辞职或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 特定事项需经专门会议审议[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独立董事意见披露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应含基本情况等内容[18]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同步披露异议[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6]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股东[36] 独立董事津贴与费用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2]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7] 其他规定 - 公司可建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8] - 履职信息公司及时披露[36] - 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35]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31]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通过生效修订[37] - 独立董事不得为现职和未退休党政领导干部[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