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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典制药(30070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300705九典制药(300705)2025-04-23 16:52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知 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 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为董事会秘书履 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 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 供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