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600307) - 酒钢宏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回购计划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5] - 回购价格不超过2.19元/股,不高于1.46元/股的150%[4] - 按1亿下限、2.19元/股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4566.21万股,约占总股本0.73%[23] - 按2亿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9132.42万股,约占总股本1.46%[23]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4] 资金与账户 - 兴业银行承诺为公司股票回购提供不超过1.8亿元专项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22] - 公司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账户[33] 财务数据 - 2025年4月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28元/股,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15]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478.1亿元、净资产82.41亿元、流动资产109.07亿元[26] - 回购资金上限2亿元分别占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的0.42%、2.43%、1.83%[26] 决策与风险 - 2025年4月1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自决议日至事项办理完毕[30][31] - 回购方案可能因股价超上限等无法实施或变更终止[32] - 回购股份若未按计划出售,存在变更用途风险[32] 股份处置与计划 - 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12个月后择机出售,3年内完成,未完成则注销[23] - 控股股东、董监高及回购提议人未来3个月、6个月无减持计划[28] - 除控股股东增持外,董监高、回购提议人决议前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份情况,回购期间其他主体无增减持计划[26] - 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