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特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 的相关规定以及富特科技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富特科 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具有 针对性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4 年 12 月 3 日,国泰君安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富特科技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 培训工作报告。 一、本次培训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