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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301607)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骆铭民)
301607富特科技(301607)2025-04-23 20:28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按 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明确意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骆铭民,1973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会计学副教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MBA 导 师,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亲自参加 各次会议,认真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