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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材料(001296) -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001296长江材料(001296)2025-04-23 20:28

投资形式 - 重大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并购重组、证券投资等多种形式[2] 审批标准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比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标准之一,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比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标准之一,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6]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批[9] 检查规定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对外投资相关事项检查一次[12] 理财选择 - 除保本类产品外,理财投资选安全性好且风险等级为R1、R2的产品[12] 投资处置 - 出现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4种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5] - 出现投资项目有悖公司经营方向等4种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5] 人员委派与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按章程规定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或经营管理人员[17] - 公司对外投资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责任承担 - 公司董事等人员明显过失致对外投资重大损失应担责[21] - 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审批投资项目造成损害应担责[21] - 对外投资管理责任人怠于履职造成损失应受处分并担责[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3] - 制度中“以上”“达到”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实施,修改时相同[24] - 公司2023年11月修订的《重大投资管理制度》同时失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