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硕科技(301295)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硕科技")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美硕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00.0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40 元/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