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特科技(30160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浙 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富特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90 号),富特科技由主承销商国 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