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300498) - 关于董事会部分审批权限授权的公告
重大资产决策 - 收购、出售重大资产一年内涉资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由董事长决定,不超30%由董事会决定,超30%提请股东大会审议[3] 实业投资决策 - 董事会单项实业投资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一年内累计不超30%可决定,超限额提请股东大会审议[3] - 董事会将单项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的实业投资授权董事长决定[4] 对外资本投资决策 - 董事会单项对外资本投资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累计投资余额不超50%可决定,超限额提请股东大会审议[3] - 温氏投资董事会决策单项或一年内累计投资额不超20亿元的战略性投资[5] - 温氏投资董事会决策金融资产配置、单笔5000万以上财务性投资等对外资本投资[7] - 温氏投资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单笔5000万以下(含)且年度累计不超2亿元财务性投资及原有财务性投资直投项目退出[7] - 上述对外资本投资单项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年度累计投资余额不超30%,否则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8] 其他投资决策 - 财务公司董事会可决定年度投资总额1亿元以内(含)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申请[9] - 公司期货投资决策委员会可决定投资总额1亿元以内的商品期货投资[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