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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热(300217) - 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
300217东方电热(300217)2025-04-23 22:02

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 - 2027)股东回报规划》[1]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该规划[3]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4] - 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 - 原则上每一盈利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5] 规划调整与生效 - 调整规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9]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提供网络投票[10] - 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1] - 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2] - 规划发布于2025年4月24日[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