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11月)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