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久(002808) - 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恒久科技")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苏亚专审〔2025〕134 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 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 项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强调事项段涉及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之 1 所述,恒久股份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收到福 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立案告知书》(鼓公(经侦)立字(2023)0018 号),刘志 雄职务侵占一案被认定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管辖范围, 被依法立案侦查,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尚未有进一步结论。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之 2 所述,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余 荣清、林章威、冯芬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 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