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电气(300035) -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其中必须 有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 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