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7] 自行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2]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委托出席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代理人信息等内容[19] 会议形式 - 股东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18] 网络投票时间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1]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4][25] 累积投票制 - 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6]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1]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34] 争议处理 - 董事会等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34] 信息披露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4]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应及时处理并披露[34] 公告媒体 - 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深交所网站公布信息[36] 规则解释与生效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解释[37] - 本规则由股东会审议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可修订并报股东会通过[37]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8] - 日期为2025年4月23日[38]
民生健康(301507)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