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化股份(003002)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 蕊爱、孙水泉、高全臣、马常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蕊爱、孙水泉、高全臣、马常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