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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锻造(00128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001282三联锻造(001282)2025-04-24 19:03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说明》之签署页) 委员签字: 谭 青 张一衡 李明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芜湖三联 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并认真核查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材料, 现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如下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 诚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执业资质、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 务审计方面的要求。容诚所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等的各项工作。 因此,同意续聘容诚所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