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锻造(00128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制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股东会、股东、董事、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确定,年度股东会可以讨论《公司章程》规定的任何事项。 第六条 股东会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