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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锻造(00128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001282三联锻造(001282)2025-04-24 19:29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委员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治 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促进公司规范、稳健、持续发展,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班子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下列成员组成:1、两名独立董事;2、一名职工代表 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