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00265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 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内幕信 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 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事宜。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 证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应当在书面承诺上签字确 认。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 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 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