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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00265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002653海思科(002653)2025-04-24 20:0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1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 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