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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容冷链(60318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修订)
603187海容冷链(603187)2025-04-24 20:56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公平竞争,推动提升审计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度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 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遵照本制度履行 选聘程序。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