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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股份(600483) -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600483福能股份(600483)2025-04-24 20:58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应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4]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4] 独立董事提名与解职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不符合任职条件,董事会应立即解除其职务[9]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等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6] - 每年结束后30日内,公司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重大事项[19] - 应在年审前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内容[19] - 审查董事会召开程序,不符可提意见,未采纳可拒绝出席并要求披露[2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22] - 可年初提现场工作初步计划,董事会秘书负责前期准备[23] 公司支持与保障 - 配合独立董事随时开展现场工作,及时整理建议并反馈整改情况[23]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明确现场工作方式[25] - 董事会办公室等协助履职,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26]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6] - 及时发会议通知,提供会议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2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报告[27]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7] - 在网站建交流专栏,设互动交流栏目[27] - 年报披露后五个工作日内披露独立董事履职情况[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