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股份(600483) -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7]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7]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8]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事项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1] - 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息变化、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11] 减持计划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相应时间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2] 股份变动报告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书面报告并公告[13] 违规处罚 - 公司董事和高管违规转让股份,证监会将责令购回并上缴差价等[14] - 公司董事和高管存在特定情形,证监会将按《证券法》处罚,严重时采取禁入措施[14] 其他规定 - 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规定为准[16] -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16] - 本管理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 披露要求 - 需披露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17] - 需披露本次变动后的持股数量[17] - 需披露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17]